所谓“电动自行车”还是自行车吗?

我不骑所谓“电动自行车〞,我也十分讨厌街上横冲直撞的“电动自行车”。

但我觉得,从我国实际情况看,所谓“电动自行车”在民间仍有很大需求,短期内难以取代和禁止。

我认为,所谓“电动自行车”根本不是什么自行车,它应该属于新能源双轮机动车,或者叫新能源摩托车,就像新能源汽车之于传统汽车。

我赞成所谓“电动自行车”上路、取消限速25公里和限重的规定,但必须按机动车摩托车管理,跟摩托车一样在车管正式上机动车牌、交车船使用税、走机动车道,驾驶人必须持摩托车驾照,违规跟机动车一样记录处罚。并且,禁止“电动自行车”走自行车道,并对违规走自行车道与自行车抢道的所谓“电动自行车”单列处罚项目从重处罚,比如记6分罚300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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